关于举办集团公司2021 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第2 期)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有关规定,集团党校拟于近期举办集团公司2021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第2期)。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培养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照2021年党员发展有关要求,选派入党发展对象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1年8月30日(周一)至2021年9月1日(周三)。

  三、培训方式

  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等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线上培训和结业考试的形式对入党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学员通过企业微信进行线上考勤和参训。

  四、培训内容

     (一)自学内容

  1. 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与三峡工程》;

  3.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三峡工程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4. 《入党教材》。

  (二)线上课程

  重点讲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与启示”“中国共产党与三峡工程”“榜样的力量”等内容。(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结业考试

  9月1日下午,由集团党校在班级群统一发放线上结业考试试卷,请各单位党群工作部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监督。考试结束后,集团党校统一阅卷。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请各二级单位党群工作部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提前做好统筹安排,并于8月26日前将《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第2期)报名表》(见附件2)反馈至集团党校联系人(以电子邮件方式)。

  (二)培训前期,各单位党组织应组织本单位参训学员认真开展个人自学,并为参训学员提供相关自学资料。培训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考勤登记、学时记录、考试监督等工作机制,敦促学员遵守学习纪律,培训期间严禁做与学习无关事情,参训学员一律不准请假。

  (三)全体参训学员要立足本职岗位,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历史、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领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提交所在党组织和培训班工作人员。参训学员撰写的学习体会将作为此次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本次培训根据结业考试、学习体会和培训签到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的(累计超过总学时1/7)、结业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一律不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中共中国三峡集团党校

  2021年8月19日